运城经济开发区万鑫彩钢经销部彩钢加工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运城经济开发区万鑫彩钢经销部彩钢加工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彩钢加工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运城经济开发区万鑫彩钢经销部
建设地点: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禹都市场十四区三号楼22-24号现有厂区内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内容:利用现有彩钢生产车间1座,总建筑面积770m2,新增复合板机生产线1条,配套安装环保设施。
建设规模:现有工程C型钢产量为16000米/年,彩钢单瓦产量为28000米/年,新增年产彩钢复合板15000米
联系人:杨总
联系电话:13620698989
邮箱:274876951@qq.com
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公众若对项目竣工验收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
验收报告:www.sxyhhbkj.cn/filedownload/267023
验收意见:www.sxyhhbkj.cn/filedownload/26702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www.sxyhhbkj.cn/filedownload/267022
202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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